<h1>初吻</h1>
《初吻》
拨电话给他,他那边很吵,他很不耐的没等我再聊,便说了再见。应着bye,想的是写给他的信上有这么一句话:“你总是在收线的时候说,恩,再见。而我总是bye,嘻,你就像个应付小孩的耐烦叔叔。”
抽着因感冒而有鼻水的鼻,没有难过,一丝生气的烟聚成了个泡泡。
转身回房,关门前,丢给做面敷的妈一句:“我睡了。”
“你头还没干。”妈的声音给夹在门缝,“才洗的头!”
开灯,第一件事是翻相册。今天发现他的相册竟然有同样的一张,不愿照片被他人拥有,即使自己觉得还可以,仍谎说照片很丑,向他讨,他却厌。找到一样的那张,丢到桌面,本想跟他说,要他自选一张去换的,没说出口,也成功让这张照片被剔出相册。
赌气似的,将书压到相册上,回桌,把照片丢回桌的底层。
抓抓头,讨厌哥说那是男孩做的动作,更讨厌他说,那会让别人误认头上虱子太多。扯开嗓子,“妈,从今天起,任何人找,我不在!说我搬出去了!”想了想,“尤其是让人讨厌的他!”
犹如一贯的方法,放任自己生气三十分钟。
发泄似的,猛吃老妈带回的一元三包的老板菜,咸辣得一个劲儿的灌水,一下子,肚子很撑。今天只吃了早餐,晚餐也没用,却没胃口,原先是事先预备,不让我呕自己。
听见外头老爹回来,大概妈说了什么,本可能打算怒骂一天四处乱疯不孝女我的老爹,没有来敲门,只是去打他的电话,不知东call西call谁。
含口茶,让辣味不再荼毒味蕾。
我太罗嗦了,太自以为是,太忘记这是个游戏而已。
一个我要求的游戏,仅一个吻的游戏。
凡女人大举幻想,本人身为女人的悲哀也非常不幸。
向他邀男朋友之位,也因为想要个吻。
仍记得他喝着可乐,杯子盖住鼻子以下,两只眼转来转去。
那时,我正要说做情人间会做的事,不知有没有脸红,我和他,只知道那家店只有我和他,而且至少我是不太好意思。因避雨躲进的店外,却出了太阳。
他的眼转来转去,“什么事?”很不可置信。
我的眼也转来转去,因为不敢看他,“反正不是最后那一件,到以后再说。”一想,不对,忙改:“嫁不出去以后再说。”
他的眼仍转来转去,“到底什么?”
终于看他,他也正看我,可乐杯两个也仍只露出两人的四只眼,“接吻啦。”可悲,仍是忘了自己当时是否脸红,有。
本人脑子很小,所以记忆量也小,想记住一些事,就得忘记一些事。所以忘了他后来的反应,只知道,似乎是没戏,而且,想要达到,得我进行偷袭,这种卑劣,小说中历属男主角所干的勾当。
之后,没了下文,竟和他感情好起来?似乎比以前更喜欢他,似乎又自以为他也是喜欢我了。于是,应了这么句话:
女为悦己者容。
早就为这句话折服,被众多人认为逐渐有了女人味了的本人,又开始奇怪的进行改变。套上了略显身材的T恤,加上更显腿长的裤,甚至开始练习穿高跟鞋、淑女步。然后,每天努力收拾房间,妄想他象只白天出没的蝙蝠,突闯闺房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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